第4條·一、監督縣(市)自治事項。·二、涉及各組、室共同關係重大事項。·三、主席交議事項。·四、其他法令授權、行政院交辦或有關省政之重要事項。
法規內容 · 一、民政組: (一) 監督縣 (市) 民政自治事項。 · 二、文教組: (一) 監督縣 (市) 教育、文化及體育等自治事項。 · 三、經建組: (一) 監督縣 (市) 農業、交通 ...
下列事項應經省政府委員會議之決定: 一、監督縣(市) 自治事項。 二、本府所屬機關組織編制事項。 三、涉及各組、室、會共同關係重大事項。 四、主席交議事項。 五、其他 ...
第4條 · 一、監督縣(市)自治事項。 · 二、涉及各組、室共同關係重大事項。 · 三、主席交議事項。 · 四、其他法令授權、行政院交辦或有關省政之重要事項。
法規名稱:, 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(83.12.17訂定). 廢止時間:, 中華民國88年1月14日. 立法沿革:, 中華民國88年1月14日臺灣省政府八八府人一字第108283號令廢止,並 ...
所有條文 · 第1 條. 本規程依地方制度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。 · 第2 條. 臺灣省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行政院派出機關,受行政院指揮監督,辦理下列事項︰ · 第3 條 · 第4 條.
所有條文 · 一、監督縣(市)自治事項。 · 二、涉及各組、室共同關係重大事項。 · 三、主席交議事項。 · 四、其他法令授權、行政院交辦或有關省政之重要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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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(95.09.11訂定). 法規類別:, 行政> 臺灣省政府> 組織目. ※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。 ※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 ...
本館主要業務為對國內外來訪來賓簡報省政概況,引導參觀及解說陳列資料,並贈送書面參考資料,使國內來賓了解本府施政實況,...